杭州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將從住宅小區向鄉村輻射
12月5日,杭州市舉行《杭州市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實施辦法(修訂)》(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修訂)》)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實施辦法(修訂)》將于12月12日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杭州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將從城市住宅小區向鄉村輻射。
早在2013年,杭州成為國家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之一。針對當時新能源汽車發展情況,杭州在2016年出臺了《杭州市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

“2016年版主要以城市住宅為主,僅僅要求新建住宅停車庫,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布線條件按照停車位100%預留,充電樁電表箱、用電容量按10%的比例預留。”杭州市城鄉建設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許江說。
七年間,電動汽車出現爆發式增長。目前,杭州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72.8萬輛,約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的18%。特別是近兩年來,杭州每年新增電動汽車超20萬輛,占年度新增總量60%以上。
《實施辦法(修訂)》有個明顯的特點,就是從充電設施建設住宅小區向外輻射開來,進一步完善和推動居住小區、公共建筑、高速及國省道、鄉村地區等4個方面的充電設施建設。
比如,居住小區,新建住宅按配建停車位10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人防區按停車位100%的比例安裝充電設施電表箱,地面訪客停車位按100%的比例建設公用充電設施;
公共建筑,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庫)按不低于停車位1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用電容量并安裝電表箱;
高速公路及普通國、省干道方面,高速公路服務區公用充電設施覆蓋率達100%,普通國、省干道沿線公路服務站公用充電設施覆蓋率不低于30%;
鄉村地區,每個中心鎮公用充電設施不少于50個,中心村不少于8個,未來鄉村不少于8個;每個4A級景區不少于5個,5A級景區不少于10個。
記者還發現,杭州將在公共停車場(庫)探索制定差別化停車收費標準,減少充電車位被占位問題,提高充電車位利用率。
“2023年杭州首次將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納入民生實事,計劃完成公共領域充電樁2000個。”許江說,截至11月底,已新建公共領域充電樁2403個,提前完成年度任務。(記者 包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