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電動汽車車主不用辦理許可證就可以在自有車位安裝充電樁
電動汽車已經進入眾多家庭,在自家車位安裝充電樁方便實用?!渡轿魇‰妱悠嚦洌〒Q)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將在6月1日開始施行。車主不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就可以在自有車位安裝充電樁。
隨著公用充電設施形成網絡體系,充電也將更加方便快捷。省城大街小巷,電動汽車隨處可見。充電是每個車主關注的事情。車主張先生說,自家車位安上充電樁,人回家休息,電動汽車充電,再好不過了。
《管理辦法》中,充(換)電基礎設施是指為電動汽車提供電能補給相關設施的總稱。其中包括:
?自用充電設施,指在居住區專為私人用戶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下月開始,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在既有車位安裝充(換)電基礎設施,按一般電氣設備安裝管理,可不辦理項目備案。
?電網企業將充(換)電基礎設施供電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保證供電容量滿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負責從產權分界點至公共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設置專用服務窗口,簡化辦事程序,開辟電力增容等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利用供電營業窗口和供電服務熱線等途徑,做好服務。
為方便電動汽車充電,山西省在公共服務場所、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互通樞紐(匝道)、管理站區、加油站等區域,規劃建設面向社會車輛提供充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要按照“適度超前、均衡布局,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集約集成、分級分類”的原則,構建形成網絡體系。公用充電設施場所按照《圖形標志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標志》的規定,設置完備的標識標志。各相關部門支持運營企業在充(換)電站周邊設立充(換)電站指示牌。在省內開展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的企業、設備供應商、平臺運營商綜合運用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提升充(換)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并全面接入省、市兩級監管服務平臺,實現充(換)電智能平臺的互聯互通,形成全省智慧充電“一張網”。
鼓勵運營企業購買充(換)電安全生產責任險、財產險、產品責任險、火災險等險種,保護消費者權益。運營企業向用戶收取電費及充(換)電服務費,費用收取應當明碼標價,并及時處理充(換)電基礎設施故障和用戶咨詢、投訴。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出臺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財政支持政策,對符合本辦法要求且通過驗收的給予一定的建設和運營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市、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