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拿命送快遞了!深圳又發生一起快遞員死亡事故……
一輛滿載快遞的電動二輪車在林蔭道路上開得飛快。
剎那間,一聲刺耳的剎車聲讓空氣瞬間凝固,貨物散落一地,而電動車駕駛員張某則神情渙散地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殷紅的鮮血以后腦勺為中心,向四周慢慢散開。
他怎么也想不到,為圖一時之便,駕車逆行之舉,會招致一場無情的車禍。他更想不到自己的生命竟在瀝青色的道路上草草畫了句號。(死者的圖不上了,太慘!!!)
今年是張某來深圳打拼的頭一年,未來充滿著希望,卻因一場車禍一切成空。
2018年3月9日13時53分許,金某賢駕駛粵 BE***5 號小型轎車沿龍崗區寶龍街道正中高爾夫球會會所內部道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時,與相對方向行駛由張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張某受傷、車輛受損。事故發生后,張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晚20時40分死亡。
?事故初查?
經初步調查,金某賢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未及時查明道路交通情況,其過錯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一方面原因;張某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涉嫌逆向行駛,其過錯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據肇事者金某賢交代,事發時,在發現張某迎面駛來后,馬上剎車右拐,但是對方下坡時速過快,制動不及時,便徑直撞向自己。
這起交通事故,不僅成為了金某賢某一生的陰影,同時也讓張某一家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并造成不可挽回的傷痛。
深 入 調 查
據深圳交警調查,事發現場位于正中高爾夫球會會所內部,屬于單位自建路,存在彎道、下坡等安全隱患;快遞員張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未經交警部門備案,其所在快遞公司——飛遠配送有限公司深圳龍崗營業部未對員工開展交通安全培訓。
3月10日上午,深圳龍崗交警聯合寶龍街道辦、街道預聯辦相關人員對高爾夫球會會所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企業落實對內部道路的安全管理責任,針對事故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盡快落實整改。
目前,龍崗交警正對涉事快遞公司開展深入調查,追究企業主體責任。
離事發地僅距百米,便是張某快遞送往之地!突如其來的慘禍,讓快遞已無法送達!親人對死者的思念,更是只能遙寄天穹!
說到底,這起事故的發生與快遞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有很大關系,在我市道路上,快遞員違法現象屢見不鮮,主要存在的違法行為有:一是沖紅燈;二是趕時間走機動車道;三是逆行;四是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外賣配送電動自行車標準及規定
1、最高時速不大于25公里/小時。
2、重量不超過55公斤。
3、電動機額定輸出功率不超過400瓦。
4、必須具備騎行腳踏功能。
5、配送電動自行車在后輪兩側安裝的載物托架不得超出車把0.15米,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
6、各外賣配送企業須統一為配送電動自行車購置車輛保險。
7、配送非機動車(含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違反規定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鏈接:你的電動車安全達標了嗎
配送車輛駕駛人員管理規定
1、外賣快遞業的配送車輛必須經過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2、駕駛獲得備案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駕駛,聽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3、駕駛人須在深圳交警惠民平臺注冊駕駛員星級用戶,成為星級用戶后必須在網上答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駕駛備案車輛。
4、駕駛獲得備案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駕駛人員應佩戴工作證件、穿著反光背心、帶安全頭盔。
【不好意思,您的外賣無法送達!外賣小哥已車禍身亡……】深圳交警發布,3月2日,該市發生兩起因外賣小哥不遵守交通規則、導致車禍身亡的交通事故,圖1-3為事故現場,其余為網絡配圖。警方呼吁:希望每個外賣送餐員都遵守交規,希望每一份外賣都能安全送到,希望悲劇不再上演!外賣小哥、快遞小哥交通安全培訓教育刻不容緩!
來源: 深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