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共享汽車”指導意見: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
11月26日,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印發《廣州市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又稱共享汽車)提到,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不提倡使用非新能源汽車開展分時租賃業務,在營運的非新能源分時租賃車輛應逐步更新為新能源汽車。客車分時租賃,是以時間(分鐘或小時)、里程、用電(油)量或多種方式相結合為計價單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微型客車,利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依托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汽車租賃服務。指導意見提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投入營運的車輛運營數據應當于2019年6月30日前接入市交通主管部門分時租賃監管平臺,2019年7月1日后投入營運的車輛,應于投入營運時即接入市交通主管部門分時租賃監管平臺,實現數據共享。按期完成接入平臺的客車分時租賃平臺經營者,方可申領中小客車新能源汽車指標。鼓勵停車換乘(P+R)停車場、政務中心、交通樞紐、旅游景點、酒店及公交欠發達區域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鼓勵探索在有條件區域通過優惠停車費等措施,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以市場化的方式推動新能源分時租賃車輛在特定區域依法劃設的城市公共停車泊位停放和充電。對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貫徹落實廣州市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關于交通領域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目標,至2020年,建設分散式公共充電設施3萬個。鼓勵客車分時租賃平臺經營者通過兼并重組、合資合作、上市融資等方式,提升規模化水平,加強上下游行業及相關行業聯動。新京報記者注意到,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就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上海市也出臺了相關細則。目前共享汽車有首汽集團GO fun出行、力帆汽車旗下的盼達用車,以及攜程、途歌、立刻出行、神州租車、滴滴等眾多玩家。
新京報記者 陳維城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