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成都力爭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4%
2021/05/03 10:00
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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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出臺,其中提到,“開展治污減排行動,力爭2021年底新能源汽車占比再擴大”。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之下,能源結構亟待調整,加強清潔能源的使用,是環保的“源頭”工作。今年以來,成都市經信局牽頭出臺了有關充電樁建設、加氫站建設等方面的系列政策。
據悉,成都還將制定今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力爭2021年底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4%,同時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和加氫站建設,確保充電樁等配套設施與新能源汽車的保有量相匹配,力爭2021年底成都新能源汽車和配套充電樁比例達到4:1。同時,正加快編制《成都市加氫站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年)》,推動配套設施建設。
從政策端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正成為成都“藍”的堅實力量。
充電樁:
聚焦存量小區公用樁建設項目
充電設施的路線圖也很明確——
2021年
聚焦“11+2”中心城區實施一批存量小區公用樁建設項目;
2022年
“11+2”中心城區具備建設條件的存量小區實現公用樁全覆蓋;
2025年
具備建設條件的存量小區實現公用樁全覆蓋,力爭存量小區固定車位實現自用樁“應裝盡裝”。
支持將加氫站納入
特許經營權目錄管理
前不久,成都八部門聯合發布了《成都市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該辦法旨在“加快推動加氫站建設,規范加氫站審批及運營管理工作,保障加氫站安全運行,促進氫能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據了解,成都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初具規模,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推廣燃料電池汽車220輛,累計安全運營超730萬公里、單車最高運行里程超13萬公里,是全國第四個實現百臺以上規模燃料電池公交車商業運營的城市,也是西南地區首個開展燃料電池物流車示范的城市。
成都此次特別對加氫站的選址進行了要求——用于對外經營的加氫站,原則上應選址商業服務業用地。在符合成都氫能產業布局規劃的前提下,在核心產業功能區、物流園區、公交場站等場地,可使用工業、倉儲用地等地塊建設企業自用的加氫站,并依法辦理加氫站立項、規劃許可、市場監管、安全設施“三同時”、環保等相關手續。
同時,成都還支持將加氫站納入成都市特許經營權目錄管理,在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前提下,由站點所在區(市)縣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探索。根據產業配套、示范推廣等需要,可在符合成都加氫站布局規劃的發展核心區,適度有序選址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之下,能源結構亟待調整,加強清潔能源的使用,是環保的“源頭”工作。今年以來,成都市經信局牽頭出臺了有關充電樁建設、加氫站建設等方面的系列政策。
據悉,成都還將制定今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力爭2021年底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4%,同時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和加氫站建設,確保充電樁等配套設施與新能源汽車的保有量相匹配,力爭2021年底成都新能源汽車和配套充電樁比例達到4:1。同時,正加快編制《成都市加氫站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年)》,推動配套設施建設。
從政策端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正成為成都“藍”的堅實力量。
充電樁:
聚焦存量小區公用樁建設項目
今年3月,《成都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新政擬管理的主要包括新建小區、存量小區兩種類型。
成都提出,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體、多方協同”原則,落實區(市)縣屬地責任和職能部門牽頭責任,充分調動充電運營商等社會資本和各方面積極性,統籌推進新建及存量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建設。
《征求意見》明確,規范居民小區充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健全完善充電安全監管體系,積極推廣應用智能有序充電,加快形成“安全智能、經濟便捷”的居民區充電服務模式,為市民創造優良電動汽車使用環境。充電設施的路線圖也很明確——
2021年
聚焦“11+2”中心城區實施一批存量小區公用樁建設項目;
2022年
“11+2”中心城區具備建設條件的存量小區實現公用樁全覆蓋;
2025年
具備建設條件的存量小區實現公用樁全覆蓋,力爭存量小區固定車位實現自用樁“應裝盡裝”。
支持將加氫站納入
特許經營權目錄管理
前不久,成都八部門聯合發布了《成都市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該辦法旨在“加快推動加氫站建設,規范加氫站審批及運營管理工作,保障加氫站安全運行,促進氫能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據了解,成都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初具規模,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推廣燃料電池汽車220輛,累計安全運營超730萬公里、單車最高運行里程超13萬公里,是全國第四個實現百臺以上規模燃料電池公交車商業運營的城市,也是西南地區首個開展燃料電池物流車示范的城市。
成都此次特別對加氫站的選址進行了要求——用于對外經營的加氫站,原則上應選址商業服務業用地。在符合成都氫能產業布局規劃的前提下,在核心產業功能區、物流園區、公交場站等場地,可使用工業、倉儲用地等地塊建設企業自用的加氫站,并依法辦理加氫站立項、規劃許可、市場監管、安全設施“三同時”、環保等相關手續。
同時,成都還支持將加氫站納入成都市特許經營權目錄管理,在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前提下,由站點所在區(市)縣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探索。根據產業配套、示范推廣等需要,可在符合成都加氫站布局規劃的發展核心區,適度有序選址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