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新能源汽車限購,地方需加快落地了

▲圖/視覺中國
靴子終于落地!
據新京報報道,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6日發布《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
如今,三部門正式發文,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綜合消費、產業、環保來看,無疑是種頗為務實的選擇。
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其實也是頂層設計層面的一貫要求。如早在2015年9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明確要求,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2016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重申:完善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實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的要求。
之所以一再強調要破除新能源汽車的消費限制,國務院常務會議說得很明白:有利于緩解能源與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結構優化和消費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就當前全國各地的情況來看,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行限購,主要指向為數不多的幾個大城市。
新能源汽車的限購方式區別于燃油車號牌的搖號、競價,而一般以排號為主。但由于配額有限,“難度”同樣不低,如今年初有媒體報道,個別城市新能源車排號已到了8年后,這對消費的限制可想而知。
綜合各方現實來看,當前全面取消新能源汽車的限行限購,時機已比較成熟。
一方面,與汽車消費去年以來出現整體降溫相對的是,新能源汽車的產、銷,近幾年持續上漲。
一些國產品牌開始崛起,產量有很大提升,電池續航里程等汽車性能指標也在明顯優化,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的信任度穩步提升。這個時候破除消費限制,能最大限度釋放被抑制的消費需求。且隨著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逐步退坡,也不會帶來額外的壓力。
另一方面,當前適逢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窗口,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更是對產業轉型的直接鼓勵。另外,由于新能源汽車的環保優勢,取消限購,也有利于加快改善汽車消費和能源消費結構,這與當前的環保治理是相契合的。
在過去的環境下,不少大城市從交通治理的角度推出汽車限行、限購政策,有其不得已的無奈。
然而,隨著交通、環保等各方面條件的改善,以及社會汽車消費剛需的增加,如今取消“一刀切”的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措施也是恰逢其時。
如這次方案中要求“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就值得予以重視。國外的一些治堵經驗,也證明了這個方向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就在這幾天,廣州、深圳已率先“松綁” 汽車限購政策,增加了汽車配額,算是跨出了取消限行限購的第一步。按照此次方案的要求,全面取消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還應有更多城市跟進。
考慮到當前促進消費、拉動內需對于穩住經濟下行壓力的重要性,地方層面在實施這一政策時當盡快——此事宜早不宜慢。凡是與消費潛力釋放和助推消費升級相矛盾的限制政策,都宜有全面的梳理,該取消的也應盡快取消。這符合經濟之利,亦是投民生之好。
□任然(媒體人)
編輯 陳靜 校對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