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置換新能源汽車補助申領辦法公布
前不久,溫州市出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30條措施》,明確對淘汰老舊汽車并新購買新能源車的消費者,按每輛2000元給予消費補助。該政策一經推出即受到市民廣泛關注,5月12日,溫州市發展改革委就如何申領補助發布具體辦法。
此次新能源汽車消費補助政策實施區域為市區,包括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市區內注冊的單位消費者和市區內或者擁有市區內居住證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補助。政策實施時間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補貼汽車數量為2000輛,同一消費者僅享受一次以舊換新補助。

淘汰的舊車,是指2021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在車主名下的燃油乘用車(含小型、微型面包車)。車主將名下的老舊汽車,通過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取得車管所出具的注銷證明,或通過二手車交易取得車管所核發的機動車轉移登記證明和二手車交易發票。舊車處置需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完成。同一輛舊車在政策期內僅能參與一次補助申請。
新購的新能源車,是指純電動乘用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且在溫州市區開具車輛銷售發票,發票含稅價格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值得注意的還有,新車、舊車需注冊登記在同一車主名下。同一輛新車在“溫30條”和“30條措施”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消費政策中,只能享受一種補助,不得重復申領。
據介紹,此次補助對象分為個人消費者和單位消費者。符合新能源汽車消費補助資格的消費者,請在“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自主申領,采取先申報先得的方式,額度用完即止。個人消費者申請項目名稱為“溫州市‘30條措施’促進新能源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個人消費者)”,單位消費者申請項目名稱為“溫州市‘30條措施’促進新能源汽車更新換代消費補助(單位消費者)”,申請流程和申請材料詳情見項目申報指南。